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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社资进入油气基础设施建设没有政策限制

11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日,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巡视员欧鸿在中国政府网解读意见时表示,国家对社会资本进入油气基础设施建设没有政策限制,未来国家将深入推进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为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油气管网、LNG接收站、储气设施提供保障。

  《指导意见》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油气管网和储存设施建设。欧鸿表示,目前国家对社会资本进入油气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油气管网、LNG接收站、储存设施等,没有政策限制,欢迎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这一领域投资建设。

  油气储运设施是国家能源重大基础设施,是保障我国油气安全稳定供应的重要基础。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油气储运设施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随着国民经济对油气资源需求的持续稳定增长,预计未来10-20年我国油气管道建设还将处于稳定增长期,其中天然气管道及储气库等配套设施建设将是今后发展重点。预计到2020年,全国油气管网总里程将达到16万公里,是目前的1.6倍。按照国际惯例,我国储气能力应达到消费量的10-15%,而目前仅为2%左右,尤其是大中型城市缺乏储气和应急设施,难以保障供气安全,城市储气设施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欧鸿称,下一步,国家将深入推进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为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油气管网、LNG接收站、储气设施提供保障。同时将积极考虑和研究给予地下储气库和城市小型应急储罐补助资金,鼓励和引导行业发展。


2014年12月8日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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